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注:点击最下方“查看原文”可查看附件。)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平台介绍:
我单位主要从事全国科技成果评价(各国家一级协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科技政策培训、企业内训等相关业务。在科技咨询领域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行业渠道、人脉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擅长项目: 国家级科技成果评价(全领域)、社会科技奖励、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等。
近期相关科技培训:
4月22—25日重庆|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和科技成果转化高级研修班
5月21—24日杭州、6月18—21日青岛、6月25—28日南京|“十五五”重点课题前期研究谋划暨2025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科研资金全过程管理使用高级研修班
5月21-24日无锡、6月18-21日广州|“2025年科技项目申报与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综合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
培训长期举办,如有相关需求及培训报名请及时联系: 王主任, 电 话:13426056628(同微信)
(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科技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训计划动态。)
本文标签:国家科技项目申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查看原文»
本文地址: http://www.kejixiangmu.org.cn/989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