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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试点开展“委-校协同”汇聚资助学术论文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4-09-23浏览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关于试点开展“委-校协同”汇聚资助学术论文数据的通知

国科金发传〔2024〕172号

 

各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建设的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pen Access Repository,OAR平台)已经上线服务。为提高OAR平台的数据仓储服务水平,尽快达成科学基金资助学术论文“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自然科学基金委试点开展“委-校协同”,共同汇聚资助学术论文数据工作,实现公共财政资金资助产出的学术论文开放获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促进科技交流合作、提升基金资助效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构建国家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超前部署新型科研信息化基础平台”的战略要求,坚持“互利互惠、标准规范、权益保障”的工作原则,发挥各方优势,主动创新探索,推动资助学术论文的数据质量、传播应用、知识服务等水平不断提高。

  ——双向协作,互惠互利。建立试点单位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双向数据互通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畅通资助成果管理“委-校协同”路径。

  ——统一标准,数据对接。针对多源数据的异构性问题,制定统一、普适的数据标准和数据对接规范,加强互联共享的信息系统建设。

  ——注重版权,保障权益。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兼顾版权保护与合规知识传播,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二、试点范围

  1.原则上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都可以作为试点单位;项目资助量和资助成果产出较高的依托单位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申请试点单位。

  2.已经建成或者正在建设(升级)本单位机构知识库或论文数据库的依托单位优先试点。

  3.没有机构知识库或论文数据库,但具有本单位科研人员、学术论文(包括元数据和全文数据)相关数据的依托单位。

  三、组织实施

  1.依托单位填写试点开展资助学术论文数据汇聚工作申请表(附件),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2.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部门汇总和梳理申请信息,及时与试点单位签署学术论文数据汇聚共享合作协议。

  3.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以试点单位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联合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4.总结经验,推广论文数据汇聚模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健全论文数据汇聚管理体系,推广论文数据汇聚模式,推动论文数据的共享。

  四、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传播与成果转化中心

  电 话:010-62327404

  邮 箱:bigdata@nsfc.gov.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学术论文数据汇聚试点单位申请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单位介绍:

    我单位主要从事全国科技成果评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科技政策培训、企业内训等相关业务。在科技咨询领域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行业渠道、人脉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近期相关科技培训:

10月23-26日深圳、11月13-16日成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科研资金全过程管理使用高级研修班

10月22-25日长沙、11月20-23日厦门|科技创新方法赋能高价值专利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高级研修班

10月23-26日成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科技奖励申报操作实务研修班

如有相关需求及培训报名请及时联系: 王主任, 电 话:1342605662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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