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地图   |   TXT地图   |   HTML地图   |   手机版   |   最新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技政策 » 国家发改委|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8-06浏览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4〕115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二、根据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2的注释部分修订为: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其他收费标准依照国内部分执行。

  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收取的费用,其收费标准和减缴规定按照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述机构、国家和地区的约定或有关国际合约执行。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五、各级价格、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依法给予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4年7月26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单位介绍:

    我单位主要从事全国科技成果评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科技政策培训、企业内训等相关业务。在科技咨询领域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行业渠道、人脉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近期相关科技培训:

8月21-23日北京、9月11-13日南京、9月24-26日重庆|面向新质生产力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科研资金全过程管理使用高级研修班

8月21-24日重庆、9月25-28日上海|科技项目申报与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综合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

8月14-17日苏州|高价值专利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提升培训班

8月14-17日银川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操作实务能力提升班

如有相关需求及培训报名请及时联系: 王主任, 电 话:13426056628(同微信)

 (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科技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训计划动态。)

本文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kejixiangmu.org.cn/7809.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 关注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kejixiangmu.org.cn

Copyright © 2018 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ICP备案:京ICP备2022020416号-1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