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地图   |   TXT地图   |   HTML地图   |   手机版   |   最新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技政策 »

时间:2023-07-25浏览量:

关于“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和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完成2023年度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其中,“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和“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直接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补充人员和单位

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C、D类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要求。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具体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附件1.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附件材料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如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配套经费来源证明。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配套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项目(课题)负责人隶属单位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需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供项目(课题)负责人受聘有效证明。

5.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但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二、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预算编制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二)预算编制组织要求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申报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申报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预算编制要求详见预算填报系统提示。

三、网上填报

(一)填报程序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和专项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

本次填报实行无纸化,我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正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正式申报书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再需要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三)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2023年7月25日15:00至2023年8月23日17:00。

四、业务咨询

(一)重点专项业务咨询

“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010-59198043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 010-59198064/8068

(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4日

关于“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形式审查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并依规确定了可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其他项目请等待后续通知。

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

2.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

3.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

(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5.申报受理: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6: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6.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2。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5日

关于“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形式审查和首轮评审工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分别进行了反馈。请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

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

2.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

3.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

(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5.受理及网络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00至2023年8月24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6.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5。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

关于“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通过首轮评审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已完成“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分常规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首轮评审,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评审结果反馈,依规确认了可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配套资金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

4.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5.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参加单位总数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三)补充人员及查重

“研究团队”部分,应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增补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须对团队成员进行查重,应严格按照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中“项目申报查重要求”执行。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

(四)附件材料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与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项目配套经费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项目(课题)负责人隶属单位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需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供项目(课题)负责人受聘有效证明。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但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预算编制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的具体要求编制。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二)预算编制组织要求

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常规项目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青年科学家项目下不设课题,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预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并对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下不设课题,实行定额资助,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

具体预算编制要求详见预算填报系统提示。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一)填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二)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再需要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三)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25日08:00至8月24日17:00。

四、业务咨询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010-68598087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23年7月25日

来源:科技部

单位介绍:

我单位主要从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指导(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区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特色小镇产业规划申报、田园综合体规划申报、研发平台搭建、开展科技政策培训、企业内训等相关业务,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自身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地方政府和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擅长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工信部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各省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等重大投资补助项目。

如有相关需求可联系: 王老师 手机:13426056628(同微信) 、电 话:010-53360176

    

本文地址: http://www.kejixiangmu.org.cn/572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 关注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kejixiangmu.org.cn

Copyright © 2018 科技成果评价与项目申报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ICP备案:京ICP备2022020416号-1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