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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2-03-30浏览量:

关于征集“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二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 “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经评估筛选后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第二批),向“无废城市”建设单位推介,并推动转化落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征集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请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www.ceett.org.cn)“无废城市”专栏,下载查看征集技术领域详细需求清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3),并按照附件4准备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 技术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知识产权清晰;

3.技术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4.原则上具有1个连续、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应用项目,项目实施路径与投融资模式具有创新性、推广价值。

(二)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该技术的持有单位,即专利证书或鉴定证书的完成单位。如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单位联合申报,须有其他几个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是非职务发明,须有专利所有发明人同意该单位申报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推广能力。

(三) 材料寄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2+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邮箱:ceett@edcmep.org.cn

三、联系人及方式

(1)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潘丽晖、李安定

电话:(010)84665917

(2)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永明、高兴保

电话:(010)65645746

通知原文

环境1.jpg

环境2.jpg环境3.jpg

附件

1.“无废城市”建设技术需求清单

2.“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3.《典型案例》信息填写表

4.证明材料要求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4日

    

来源: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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