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常规项目安排公示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常规项目安排公示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常规项目立项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4日。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戴泉玉
联系电话:010-68598200
传真:010-68514065
电子邮箱:xccy8200@163.com
附件:“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 2021年度常规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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